8月16日,山东杨湖酒业有限公司与西安曲江凹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杨湖酒庄发布联合声明,就“凹公酒”相关争议作出回应。
声明强调,“凹公酒”相关项目未取得作家贾平凹任何商业授权,贾平凹从未以授权、题字、代言、入股、合作等任何形式参与该项目,与两家公司不存在商业合作、业务往来及相关利益约定。
网络流传的“贾平凹授权”“贾平凹题名”“贾平凹入股”等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对于公司名称及产品命名,声明特别澄清:西安曲江凹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字号中的“凹凹”,系独立构思的文化命名,取自企业自身文化理念,与贾平凹无关联。“凹公酒”的品牌名称、标识设计、文化定位及全部产品创意,均由两家公司独立创作、自主运营。
声明称,部分网络账号通过拼接素材、主观臆断等方式编造、转发虚假信息,已超出正常讨论范畴,损害了公司品牌商誉,两家公司已委托律师开展全网证据保全,将通过司法途径提起民事诉讼、追偿全部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向主管机关报案、举报。
据山东媒体报道,“凹公酒”于2016年8月31日在西安贾平凹文学艺术馆举行上市发布会,贾平凹文学艺术馆馆长木南等嘉宾出席。
2025年10月,杨湖酒业微信公众号曾发文提及与木南合作推出“凹公酒”,将贾平凹的文学IP转化为产品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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