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药食同源进特医食品:新国标2027年实施 106种物质非直接准入

针对网传“药食同源物质2026年全面纳入特医食品”的说法,行业政策解读显示存在误读。GB 29922—2025特医食品通则正式实施日期为2027年9月2日,目前处于注册过渡期。我国106种食药物质纳入目录,不等于可直接作为特医食品原料,仍需经过配方、工艺及临床安全性等多重注册审查。监管支持食养与现代医学营养结合创新,但消费者选购特医食品仍应认准“小蓝花”及TY注册号,理性看待概念宣传。

安宁 1371767198 2026-09-09 08:28 北京

“枸杞、党参、黄芪以后都能直接做成特医食品,而且2026年9月就执行”,这类说法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感觉:传统食养已经拿到了进入医学营养产品的“通行证”。但把官方文件逐项对照后会发现,事情没有这么快。范围也没有这么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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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慢病患者、术后康复人群、老年人和家属来说,最需要防的不是错过所谓“新福利”,而是把正在研究、正在完善的政策方向,当成已经可以购买和使用的现实规则。国家卫健委确实就相关政协提案作出过答复,也明确提到继续完善特医食品标准体系、推进食药物质相关研究和安全评价。但这与“106种食药物质已经全部获准用于特医食品”不是一回事。

先把实施时间、产品身份和适用人群分清楚,比急着追一个“药食同源特医食品”概念更重要。

一、为什么“2026年9月实施”这个时间首先要纠正?

最容易造成误判的,是实施时间。GB 2992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已经发布,但正式实施日期是2027年9月2日,并不是2026年9月。公开标准信息同时显示,新标准将替代GB 29922—2013,中间设置了实施过渡期。

这不等于2027年之前行业完全不动。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已经发布按新国标注册的问答,企业自新国标发布后就可以按照新要求提出注册或者变更申请。产品获准注册后,可以依据获批的配方、工艺等技术要求生产;到了新国标实施之日,生产企业才进入必须执行新标准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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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2026年能看到的是注册申报、产品调整和监管衔接提前进行。不能把这个过程写成“2026年9月全国统一切换”。对消费者而言,时间点差了一年,意味着市场上哪些产品已经按新标准获批,需要逐个看注册信息,不能只看宣传口号。

二、106种食药物质为什么不能直接等同于特医食品原料?

106这个数字本身有官方依据。国家卫健委公开答复显示,我国已有106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这个目录解决的是哪些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可以依照食品安全法律和目录管理制度作为食药物质管理。

但“进入食药物质目录”和“能够直接添加进特医食品”是两个层次的问题。特医食品服务于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产品除了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涉及专门的注册审查,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适用对象等都有相应要求。针对特定疾病人群设计的产品,一般还需要提供相应临床依据。

目录解决的是一种物质能不能按照食药物质管理,特医注册解决的是产品能不能给特殊人群使用,这两道门不能一步跳过去。

这也是消费者最容易忽略的地方。某种东西日常可以泡水、煲汤、入膳,不代表它自动适合糖尿病、肿瘤、肾病或者术后恢复场景。传统食用历史可以成为研究基础,却不能替代剂量、安全性、营养需求和适用人群评价,更不能因为名字听起来熟悉,就推导出特定治疗或者康复效果。

三、三部门的回应到底释放了什么信号?

2025年,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传统药膳和药食同源中药材纳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体系”的提案时,确实提到持续完善食药物质管理制度。当时正在修订特医食品通则,并提出细化产品分类、增加新品类和新剂型、调整可选择成分等方向。答复同时提到,将结合有关研究进展继续开展基础研究和安全性评价。

这释放出的信号很明确:监管并没有关闭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产品结合的空间,行业创新也获得了政策层面的支持。后来正式发布的新版通则确实增加了产品类别,并调整部分可选择性成分和营养成分技术要求。2026年的注册问答和生产许可审查规则,也在继续为新标准实施做衔接。

政策鼓励的是研发、评价和规范,并不是提前给某一种传统食材发放“特医食品通行证”。

截至目前可以确认的官方信息里,并没有“106种食药物质全部进入特医食品”的正式结论。也没有一份官方文件宣布黄芪、党参、枸杞分别对应糖尿病、术后或者肿瘤患者,可以直接组成某种标准化特医配方。把支持研发写成已经允许生产,中间恰恰漏掉了产品注册、安全评价和具体批准这些关键步骤。

四、消费者现在买特医食品,应该认什么而不是认概念?

对普通家庭而言,现阶段最实用的办法,不是看包装上有没有“药食同源”“中式营养”“传统食养”等醒目字眼。先确认它是不是依法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监管总局提示,消费者购买时应认准批准注册的产品,查看包装上的特医食品专属“小蓝花”标志,并核对“国食注字TY”开头的注册号。

还要把特医食品和药品分开。国家卫健委明确指出,特医食品属于特殊食品而不是药品,也不属于处方开具和管理范畴。它的重要作用是为存在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提供营养支持。需要使用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人,还应仔细查看适用人群、禁用或慎用提示、营养成分和食用方式,并结合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意见选择。

即便以后出现更多含食药物质的合规特医产品,判断它们适不适合自己,也仍然要回到产品注册批准内容和具体人群。黄芪、枸杞、山药这些名称再熟悉,也不能取代适用条件。对特殊疾病人群来说,“平时吃过”与“医学营养场景下适合使用”,中间存在明显区别。

这次政策变化值得关注,但值得关注的原因,并不是“从2026年9月起106种药食同源食材全面进入特医食品”。更准确的理解是,我国特医食品标准、注册和产品分类正在进入新一轮调整期,同时监管部门对食药物质与现代营养产品结合保持研究和创新空间。GB 29922—2025将在2027年9月2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后,具体产品仍要看实际注册批准情况。

普通人最该记住的,是把“政策研究方向”“国家标准变化”“具体产品获批”分开。前两项说明行业往哪里走,最后一项才决定摆在你面前的某一款产品到底是不是特医食品、适合什么人以及怎样使用。

温馨提示:

购买特医食品时,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渠道核对产品注册情况,并查看包装是否有“小蓝花”标志和“国食注字TY”注册号。慢病患者、肿瘤患者、术后恢复人群、老年人及其他有特殊营养需求者,不要仅凭“药食同源”宣传自行替代药物治疗或调整原有营养方案。关注新国标进展,可查询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告、市场监管总局特医食品注册问答及后续产品注册信息,并特别注意2027年9月2日这一正式实施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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