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一区公布8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普通食品及保健品违规宣称医疗功效

近日,辽吉黑及内蒙古“三省一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布8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重点整治普通食品违规宣称医疗功效等违规行为。案例显示,部分企业在销售普通食品时,违规打出“一粒从脚白到脸”“远离老年痴呆”等标语;部分企业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并宣称治病,相关涉事企业均被处以行政罚款。专家指出,营养健康市场需依靠行政规范塑造良性生态,企业应回归专业化消费品本质,以扎实的科学实证回应消费者核心诉求。

庶正观点

我国营养健康市场就像一座空中楼阁,缺乏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和营商环境的有力支撑,而完善营商环境离不开正向舆情赋能!

近日,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布了8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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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以往单一省份发布的同类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呈现出聚焦民生痛点、覆盖线上线下多元传播场景、重点整治新型违规行为的鲜明特点,更加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8起案例已全部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据庶正康讯了解,8其案例中有涉及普通食品违规宣称医疗功效,违反广告法中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易与药品混淆表述的相关规定。如:

  • 案例一: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开原市某医院违法广告案,经查,开原市某医院通过广告宣传板形式,对其生产销售的乌梅汤茶饮等普通食品,发布含有“健脾解腻、生津止渴、解暑开胃、固肠止泻”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广告。

2025年12月,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三: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春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经查,长春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开设多家店铺,销售普通食品“维生素C、维生素E、烟酰胺虾青素葡萄籽”和“DHA磷脂酰丝氨酸片”,其商品详情页中标注“一粒从脚白到脸”“不管脑多笨睡前2粒记忆力惊人”“远离老年痴呆”等表示功效的内容。

2026年1月,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类行为极易让消费者误将普通食品当作具有治疗作用的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领域未依规发布广告,违反广告法中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须经严格审查,不得作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的要求。如:

  • 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黑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经查,黑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电商平台发布鹿胎人参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含有“补气益血,调经散寒,治疗不孕不育,用于气血不足,月经不调,调经止痛,润燥滑肠”等表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且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

2026年4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

庶正康讯市场智库创始人王大宏指出,尽管当前监管环境正经历密集规范,但支撑行业长远发展的三大基本特征并未改变:需求潜力正加速向十万亿级迈进、优质供给依然滞后、且市场仍需依靠行政规范塑造良性生态。面对复杂的体系,王大宏强调无论产品拥有何种行政身份,其市场本质始终是“专业化的消费品”,必须以扎实的科学实证来回答消费者的核心诉求。

参考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监管部门公布八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https://amr.nmg.gov.cn/2025_dt/2025_scdt/202607/t20260703_2924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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