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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药食同源并非《固体饮料》国标中单列的专业术语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公众关心的“药食同源是否为固体饮料标准专业术语”进行回应。监管部门澄清,在现行国家标准GB/T 29602-2013《固体饮料》中,“药食同源”未在“术语和定义”章节单列为独立条目,但被第4.6.2条“草本固体饮料”分类直接引用,作为约定俗成的限定语用于界定可使用的植物原料范围。该明确回应为功能食品与饮料企业的原料合规使用提供了政策指导。-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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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部门明确:判断物质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有11个参考依据
针对“花生衣是否属于食品原料”的咨询,地方市场监管局近日发文明确了判断物质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11个参考依据。这些依据包括:具备国家或地方产品标准、列入相关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标准、国家卫健委公告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具有传统食用历史证明、收录于《中国食物成分表》或“药食同源”目录、属于新食品原料等。该答复为食品生产企业在原料合规审查、新产品研发及规避合规风险方面提供了明确的实操指引。-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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