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抽检:通辽优盛达1批次奶皮子酸奶霉菌超标逾24倍

市场监管总局抽检通报显示通辽市优盛达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皮子酸奶霉菌超标逾24倍,调查认定系高温天气下经销商未按规定温度冷藏所致,凸显出乳制品行业在微生物管控与储运链条上的短板。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在2026年8月21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103号)中,标称通辽市优盛达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发酵乳产品被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列入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

通报披露的完整信息显示,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通辽市优盛达乳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西,被抽样经营主体为科尔沁左翼中旗野草根食品店,经营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新苏根艾勒嘎查020号。

涉事样品为奶皮子酸奶(原味),产品规格为580克/盒,商标为“优盛达和图形”,生产日期为2026年5月2日,标注保质期为冷藏条件下21天,经检验机构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该批次产品的霉菌项目实测值为770CFU/g,远超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30CFU/g限值要求,超标逾24倍,属于微生物指标不达标的不合格发酵乳产品。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已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核查处置通告,通告显示,2026年6月4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已无该批次奶皮子酸奶(原味)库存。

经查,当事人提供了该批酸奶的出厂检验报告、消毒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并出具了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说明。经调查认定,不合格原因系天气炎热,经销商未按标识规定的温度储存,导致大肠杆菌和霉菌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规定,监管部门决定不予立案,并将该线索移送至生产厂商所在地科左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天眼查数据显示,通辽市优盛达乳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2月,法定代表人张华群,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参保人数0人,作为一家成立仅两年多的年轻乳企,此次抽检不合格将对其品牌信誉和区域市场拓展造成直接冲击。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中,乳制品微生物指标不达标问题并非孤例,2026年9月14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显示,标称松山区鲜悦奶家族奶制品站生产、销售的“蒙多兰”现酿酸奶,因大肠菌群超标被列入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该产品规格为220克/袋,生产日期2026年5月19日,5个检测点位的检验值分别为660CFU/g、19CFU/g、31CFU/g、9CFU/g、10CFU/g,而国家标准规定大肠菌群限值为n=5,c=2,m=1CFU/g,M=5CFU/g,实测结果明显超出标准允许范围。

此外,2026年6月23日发布的37批次食品抽检通报中,乌兰察布市蒙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驼之养优睡”茶叶茶氨酸配方驼乳粉,同时检出乳酸菌数不达标和维生素C含量虚假标示两项问题,该产品系代工贴牌产品,累计销售261罐,销售额9787.5元,属地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处以7万元罚款。

上述案例共同指向乳制品行业在微生物管控、代工品控及储运条件等环节存在的系统性短板,也为消费者选购相关产品提供了风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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