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在充分考虑我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先进管理经验,并结合2011版标准实施情况基础上,对食品营养标签的要求进行了完善和优化。标准设有2年过渡期,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项目由“1+4”改为“1+6”
为改善高盐、高脂、高糖等不合理膳食情况,进一步引导消费者认识和合理选择食品,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项目由“1+4”改为“1+6”。
- 1+6:能量 + 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钠。
此举旨在落实“三减”健康生活方式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引导消费者、特别是儿童青少年关注膳食中盐、油、糖摄入总量。
基于最新科学证据修订部分技术指标
本次修订依据新版《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对部分营养素参考值(NRV)进行了更新。
4. 修改部分营养声称条件及营养成分作用声称标准用语
为确保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作用声称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其进行了修订:
- 含量声称
- 新增 n-3 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声称
- 修订蛋白质、脂肪等含量声称
- 比较声称
- 新增减少饱和脂肪比较声称
- 删除减少蛋白质、减少维生素等比较声称
- 营养成分作用声称标准用语
- 新增长期过量摄入盐、脂肪、糖等警示用语
- 修订蛋白质、维生素D、钙等作用声称标准用语
便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采用多样化表现形式
为提高消费者对营养标签的关注度,允许企业采用更直观、易懂的方式对营养标签进行补充说明:
- 能量:描述能量时,允许使用“卡”“千卡”“卡路里”等文字进行说明。
- 钠:描述钠含量时,允许使用“盐”字进行说明。
- 脂肪:描述脂肪含量时,允许使用“油”“脂”等文字进行说明。
- 图形辅助:可以使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宝塔图形和核心推荐条目。
增加附录E“预包装食品份量参考值的推荐”
为了便于消费者使用,规范统一市场上同类食品份量选择范围,增加附录E“预包装食品份量参考值的推荐”。以每份进行标示时,应在同一版面标明每份食品的质量或体积。
- 食品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在相应类别食品份量参考值 50%~150% 范围内,可直接以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作为一份。
- 示例:标准中规定面包的份量参考值为 50g,当某面包产品的最小单元为 70g(在份量参考值 50g 的 50%~150% 范围内)时,可直接以 70g 作为一份标示。
- 当食品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小于相应类别食品份量参考值的 50% 时,可以按照接近份量参考值的若干个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作为一份。
- 示例:标准中规定饼干的份量参考值为 30g,当某饼干产品每片为 7g(小于份量参考值的 50% 即 15g)时,可以若干片作为一份,使其份量尽可能接近份量参考值。
新增术语和定义,明确能量、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式
新增能量、蛋白质、脂肪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和糖的术语和定义,明确能量、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式。
(1)未标示膳食纤维时 能量 = 蛋白质含量标示值 × 17 + 脂肪含量标示值 × 37 + 碳水化合物含量标示值 × 17
(2)标示膳食纤维时 能量 = 蛋白质含量标示值 × 17 + 脂肪含量标示值 × 37 + 碳水化合物含量标示值 × 17 + 膳食纤维含量标示值 × 8 碳水化合物 = 100 – 水分 – 灰分 – 蛋白质 – 脂肪 – 膳食纤维
(3)当食品中蛋白质和脂肪含量达到“0”界限值,且碳水化合物来源为糖和(或)淀粉时,可采用加法计算 碳水化合物 = 糖 + 淀粉
8. 增加两种营养标签规范格式
本次修订在原标准的 6 种常见格式基础上,增加了同时以每 100 克(或每 100 毫升)和每份为单位进行标示的营养标签格式,以及内有多种食品的营养标签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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