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各位领导好:
1.关于地理标志产品新会陈皮,在DB440 7/T 70-2021地理标志产品新会陈皮中提及柑青皮(青皮)的定义,该定义在药典中亦可查询,询问我省柑青皮(青皮)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进行食品加工?该标准我省是否与广东省互认?
2.青皮经查询不在卫健委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名录中的108项中,是否可以添加在调味茶中?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青皮为芸香科植物橘Citrus reticulata Blanco及其栽培变种的干燥幼果或未成熟果实的果皮,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关于食品生产经营问题,建议咨询市场监管部门。
2.经检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目录名单、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名单均未查见“青皮”或“柑青皮”。我委亦未制定 “青皮”或“柑青皮”相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可论证工作暂行规定》(皖卫发〔2024〕2号),对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并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公布的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中,我省食品产业发展与管理有实际需求的产品标准,市卫生健康委收集、汇总企业提出需要认可的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向我委提出论证需求,我委按程序开展外省地方标准认可论证工作。
该文件已在我委网站(https://wjw.ah.gov.cn/public/7001/57221681.html)主动公开,您可登录查阅。经查,《地理标志产品 新会陈皮》(DB44 07/T 70-2021)不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公布的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中。
4.关于《地理标志产品 新会陈皮》(DB44 07/T 70-2021)相关问题,建议咨询标准归口单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文章来源:安徽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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