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意见 涉及保健食品注册备案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稿由现行的154条扩增至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新规优化了保健食品注册备案与优先审评审批机制,严格规范功能声称与广告说明;明确跨境电商企业须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委托境内主体承担召回与广告责任,且平台须展示中文标签。草案还强化智慧监管与“处罚到人”,对促进行业合规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9
- 0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肌肉衰减症、血脂异常等3项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针对肌肉衰减症、血脂异常、肥胖症及减重手术的3项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涵盖试验目的、方案设计、观察指标及结果判定等全流程要求,为相关产品的临床评价提供非强制性的一般性规范参考。该文件的出台精准对接了老龄化、慢病及体重管理三大重点健康赛道,推动特医食品注册由方向指引进入可落地阶段,对加速行业规范化研发与上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8
- 0
-
保健食品中氨基葡萄糖的测定》推荐性国家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推荐性国家标准草案《保健食品中氨基葡萄糖的测定》正公开征求意见,针对老标准基质干扰大、灵敏度低等问题,新标准采用柱前衍生液相色谱法并统一各剂型检测路径,为超500个获批产品提供更准确可靠的测定依据。- 14
- 0
-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4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15批次样品,共检出44批次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通报显示,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上榜,包括标称安徽嘉焱生物生产的蛋白质粉(钙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承德森源绿色食品生产的ELECTRO X粒刻蛋白饮(钠含量不符合标签标示要求)。此次通报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运动营养及特殊膳食食品成分与标示规范的持续严格把控。- 10
- 0
-
市场监管总局:“十五五”期间将治理内卷式低价竞争 推动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
9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十五五”期间将全面推进市场治理,整治“内卷式”低价竞争,引导市场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已累计查办打击劣质低价相关违法案件2.9万件,并推进修订《价格法》等法规。同时,监管部门将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秩序,并在“十五五”期间制修订不少于2万项国家标准,通过标准引领推动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3
- 0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益生菌及动植物原料三项保健食品申报新规正按程序推进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此前发布的益生菌、动物原料及植物原料三项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工作已全部结束。征求意见期间,益生菌类规定收到102条意见,动物原料类收到46条,植物原料类收到8条。监管部门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并修改完善,正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相关规定的落地将进一步规范特定原料保健食品的准入申报与技术评价标准,推动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18
- 0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批次特殊膳食蛋白粉抽检不合格 均涉及委托代工生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通报4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其中2批次蛋白类特殊膳食食品分别因钙含量不达标、钠含量不符合标签标示要求上榜。两批次产品均采用代工委托生产模式。业内专家指出,特殊膳食食品虽具备准入门槛较低的优势,但代工模式下品控漏洞凸显。随着《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即将施行,委托双方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链路质量合规管理。- 10
- 0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明确直播电商常态化自查与风控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核心价值在于将分散的食品直播合规条款整合为标准化自查操作手册,推动监管从被动的事后惩戒转向平台常态化、清单化的主动风控。- 21
- 0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集《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期间共收到102条建议,经整理分析后已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下一步将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23
- 0
-
市监总局食糖生产许可新规征求意见:不得添加淀粉糖,禁用复合糖及预混粉原料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食糖中不得添加淀粉糖,生产企业不得以复合糖、复配糖浆或预混粉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糖,进一步规范食糖生产许可与市场秩序。- 10
- 0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食品销售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9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食品销售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入网销售企业三类主体,逐一明确风险点、管控措施与频次。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规定的配套文件,该清单建立了“识别、排查、处置、回头看”的闭环机制,并提出黑名单共享与联合惩戒要求,标志着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由“底线防守”向“精准防控”深化,推动企业实现主动风险管理。- 2
- 0
-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标称杭州博可生物生产的博可牌麦记片抽检不合格 涉嫌假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品抽检通报,淘宝平台网店销售的标称由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博可牌麦记片,因SOD活力含量不达标被判定不合格。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查,标称生产企业异议成立,现场未见相关生产记录;销售方未在注册地经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涉事产品存在冒用生产企业信息的嫌疑,事件凸显了电商渠道假冒保健食品监管与合规溯源的重要性。- 15
- 0
-
国家卫健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特医食品院内使用:设立专区销售,不得开具处方
国家卫健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对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遴选、采购、贮存、销售及使用等全链条提出系统性规范要求,明确特医食品不得开具处方并须设立独立销售专区。- 22
- 0
-
市场监管总局就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新修订的特医食品及婴配乳粉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截至10月14日。文件围绕生产资质、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四大维度细化核查标准,突出法规衔接、优化现场一致性审核及完善检验要求三大特征,并明确1至4项基本符合须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等判定细则。此举将进一步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倒逼企业强化全链条质量控制与研发合规能力。- 8
- 0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涉及AI虚拟人带货及涉老欺诈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中的七起典型案例。案例覆盖北京查办首起AI虚拟人直播违规宣称保健功能案、深圳虚假宣称食品治愈三高案、安徽虚假助农带货案,以及广西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移送公安侦查案等。本次公布案例精准打击了新型技术带货擦边、社群私域诱导老年人、特医食品违规销售等乱象,彰显了监管部门净化网络食品消费环境、从严治理虚假商业宣传的执法决心。- 0
- 0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7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涉AI虚拟人带货等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7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涉及AI虚拟人直播带货、私域社群裂变、“虚假助农”剧本营销及即时零售等新业态。通报案件包括利用AI夸大普通食品保健功能、宣称食品可治愈三高导致老人延误治疗、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涉案主体被依法罚款或移送公安机关。此次案例发布明确了新型营销模式的合规红线,强化了对涉老食品消费欺诈的打击力度,对规范电商食品经营具有重要指引意义。- 32
- 0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涵盖AI虚拟人直播带货等乱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7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重点整治AI虚拟人直播违规宣传普通食品功效、私域社群虚假营销、剧本式“虚假助农”、违规网售特医食品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此批案例作为网络食品整治与保健食品“护老”专项行动成果,明确指出技术新业态并非免责挡箭牌,严厉打击误导老年群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为网络食品电商的合规经营划定了清晰的执法红线。- 22
- 0
-
市场监管总局就推进内外贸产品“三同”征求意见 食品纳入适用范围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关于深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普通食品被明确列入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确立了“同线、同标、同质”的具体评估规则,要求企业实现全过程批次追溯、对国内外标准进行兼容性论证,并设立内销安全指标降低等五类“一票否决”情形,评估结论有效期为2年。此举将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助力国内消费扩容提质。- 12
- 0
-
市场监管总局:番茄红素拟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相关产品将可通过备案上市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番茄红素(征求意见稿)》,目前已收到51条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番茄红素的技术指标及用量,并拟新增“补充番茄红素”保健功能(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抗氧化)。待政策正式落地后,以番茄红素为单一原料的保健食品将可通过备案制高效准入市场,存量注册产品也将按规定转备案。此举将大幅缩短产品上市周期,统一行业质控与宣称标准,遏制违规夸大宣传等市场乱象。- 20
- 0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明确保健食品标签规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共设35条解答作为官方执行口径。其中8条重点针对保健食品,明确了警示用语、内包装标注、致敏提示及商标名称等要求;通用条款则对日期独立标注、动物源命名、多地址标注及“零添加”库存禁售等规则进行了细化。该问答与GB 7718—2025等新国标协同实施,为食品及营养健康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引,助力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83
- 0
-
国家卫健委等两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规范医疗机构特医食品临床使用与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明确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遴选、采购、销售和使用规范。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特医食品供应目录,设专区专柜销售,使用情况记入病历,并重申特医食品非药品属性、不得开具处方。该意见打通了特医食品从注册到临床可及的“最后一公里”,将有效推动临床营养诊疗规范化并释放产业潜力。- 9
- 0
-
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规范医疗机构特医食品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遴选、采购、销售和临床使用,明确特医食品非药品属性且不得开具处方。- 26
- 0
-
市场监管总局答复桑黄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需先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注册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近日复函明确了桑黄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路径与要求。目前桑黄尚未批准注册为保健食品原料,也未被列入食药物质名单或中国药典,但吉林、山东等地已推进地方标准与申报工作。复函强调,桑黄入目录需先实现以其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批准注册,并完成用量、功效、工艺及标准等深入研究与标准化管理,再经技术审查及三部门联合公布,此举将有序推动相关健康产业规范发展。- 2
- 0
-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桑黄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路径 需先获批注册保健食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政协提案做出答复,明确了桑黄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合规路径。目前国内尚未批准注册以桑黄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桑黄亦未列入食药物质名单或中国药典,但吉林、山东等地已推进地方标准与申报工作。总局强调,桑黄入目录须先完成保健食品产品的注册“破零”,对用量范围、功效、工艺及质量标准开展标准化研究,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联合公布纳入。- 9
- 0




























